宠物检疫证在哪里办理?
一、哪些动物需要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中规定,需要检疫的动物是指如下6类: (1)来自境外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2)出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的野生保护动物;
(4)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运输的异地饲养的动物,包括进入无疫区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饲养的动物和运入无疫区经隔离检疫合格的出国动物;
(5)引进的饲养动物;
(6)其他依法需要检疫的动物。 二、如何办理检疫相关手续 1.提供资料 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进出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注册登记证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代理报检委托书原件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合同复印件;
(5)发票复印件;
(6)装箱单复印件;
(7)提(送)货单复印件;
(8)生产或销售单位的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2.现场检疫
(1)受理检疫申报后,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检疫要求对动物及运输工具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是否接受检疫。
(2)对确需检疫的进境动植物及其包装物,在指定的进口口岸进行现场检疫;
(3)对需做实验室检测的出口植物和动物,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样品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是否允许入境。
三、检疫费用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加强口岸食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375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