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元的德牧?
读者林先生对本报此前有关“禁养大型皇家卫士”的呼吁很有意见,
来信说:“我想请问,一只德国牧羊犬也禁养?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养的德
国牧羊犬才100多元,只有30厘米高。本报读者可以来看,是不是真的
很大。难道您没有看出来,这是一种恶意的误读、刻意的夸大?这明摆着
是反对养狗的人做的文章,目的显而易见。”
的确,如果不是恶意,一般人谁会把“德国牧羊犬”和“德国品牌”混为一谈呢?连德国人都知道,德国牧羊犬产于德国不来梅,也叫“弗里斯兰犬”,1985年引入我国。而2004年6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
安总局发布了《北京市限制引进禽畜宠物通知》,明确“自2004年7月1日起,
禁止个人从事境外珍贵濒危动物引进业务。已引进的,必须严格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驯养繁殖野生动物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对引
进的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坚决予以淘汰”。但是,连“德国牧羊犬”都没有的德国人,又怎么可能会搞繁殖呢?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有的外国犬种都必须实行原始繁殖基地注册、
育成犬繁殖场登记、宠物身份证件发放和宠物出境严格验证等重大
改革,才能恢复该犬种的纯种繁殖。否则,一律禁止私人拥有。